新区教保局与南信大合作共建补充协议
合作共建补充协议
甲方: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
乙方:南京信息工程大学
为了更好地贯彻2019年8月签订的《南京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合作共建协议书》精神,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共同签署《合作共建补充协议》:
一、成立联合办学管理委员会和工作协调小组
1.联合办学管理委员会(校管会)
主 任:戴跃伟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、博导
副主任:周桂松 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党工委委员、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
成 员:杨作东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、教授、博导
郭 扬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(主持工作)
刘玉柱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助理、教授、博导
何 俊 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办副处职干部
张泽银 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办主任
2.校管会下设工作协调小组
组 长:杨作东
副组长:何俊、张泽银
成 员:刘玉柱、刘一峰、李传斌、史炳松、王秋明、
余传洋、解自忠、汲安庆、刘铭
二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,实质性推进合作共建
做到“四个明确”,确保合作共建工作顺利推进、取得实效。
明确任职: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选派的优秀教师聘任职务为学校教科研副校长,3所学校要明确其具体分工,并赋予其在分工领域一定的决策权。
明确时间:聘任的教科研副校长每周固定2天时间在任职学校开展工作,参加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学校行政会。
明确项目:3所学校成立由教科研副校长领衔的教科研工作团队。根据发展需求,与聘任教科研副校长共商年度工作计划、排定具体合作项目,并按计划积极推进落实。
明确机制:校管会参与3所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,每学期召开1次会议,听取和审议3所学校的合作共建办学情况汇报,并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。工作协调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,研究、解决合作共建中遇到的问题。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合作共建项目(含支付乙方专家和乙方聘请的校外专家的劳务报酬)。
未尽事宜,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,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处理。
甲 方: 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乙 方:南京信息工程大学
代表人: 代表人:
盖 章: 盖 章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